小强小说网提供玫瑰奴隶王最快更新全文阅读
小强小说网
小强小说网 都市小说 仙侠小说 重生小说 校园小说 综合其它 同人小说 乡村小说 竞技小说 军事小说 耽美小说 灵异小说 总裁小说
小说排行榜 网游小说 官场小说 经典名著 玄幻小说 言情小说 架空小说 科幻小说 短篇文学 推理小说 武侠小说 穿越小说 历史小说
好看的小说 卻望女神 山村艳医 异世绿皇 猎美巫医 都市风月 采花大盗 黄蓉堕落 痞子村长 阴阳纵横 风雨情缘 热门小说 完本小说
小强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玫瑰奴隶王  作者:深雪 书号:29078  时间:2017/7/16  字数:31040 
上一章   ‮korbnwaP eht ekuD章五第‬    下一章 ( → )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感磅礴的身体显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动的。

  鲍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日常穿着的。上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丝蕾‬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会在旗袍摆尾上假花边,充作‮丝蕾‬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为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快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白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色西,一双皮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身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入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内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足。

  以后数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父亲相依为命,当父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衣,衣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内有一条蛇着一株树。

  志成看见他便笑,他说:“你又来了。”

  男孩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战机。

  志成走过去,正想接过那盒子,男孩却敏捷地把盒子移开。

  男孩忽然问:“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来制造?”

  志成怔了怔,然后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战机图片,继而回答:“铁?”

  男孩脸上着厌恶的神色:“无知识的家伙!”

  说罢,就捧着那盒子擦过志成的身边,一直走,走到大门前伸手开门。

  志成着急:“你要走了吗?”

  男孩背着他,说了一句:“你不配与我玩。”然后,开门离去,再把门关上。

  志成跟着走上前把门打开,男孩已不见踪影,却在地上留下那个盒子。志成把盒子带回家,摇了摇,里面是一片一片的东西,他不知道是什么。把盒子打开来,他便看见一小片一小片有凹凸边缘的碎块,其上有零碎的图案,他知道这些碎块是要被拼在一起的,但这种玩意,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来了又走,令他茫然若失。这一天,真不快乐。

  晚上,志成问他的父亲:“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制造?”

  案亲想了想,便说:“与日本那些大炮的用料相同吧!”

  “即是铁?抑或铜?”他问。

  案亲也不知道答案:“回学校问老师吧!”

  翌,志成问他的数学老师,老师也答不出来,只说:“一定是金属。”

  然后,老师带志成走进图书馆,说:“原本这里只准中学生来,我批准你来查阅资料吧!”老师把他引领到一列厚厚的大书跟前,告诉他:“这些是百科全书,你慢慢研究吧!”

  老师走了。志成惊异着世界上有这么厚的书。他把其中一本放到桌上,翻开来一看,全是密密麻麻的字。这一页第一行是“鲸鱼”二字,然后就是:“鲸鱼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哺类动物…”

  志成合上书,看清楚封面,这一本是《地球上的动物》。

  他便在心中念着:“飞机…飞机…”

  于是,他又找来科学、数学这些较易明白的来看了看,却发现不见有“飞机”两个字。那一系列厚重的书中,还有在他这个年纪不明白的物理、化学、医学、地理…看着看着,太惘了,究竟答案在哪一本书之中?

  志成忽然明白,书本中有太多他可以找寻的东西,如果他找得到,那个小孩就会愿意与自己做朋友。

  那一天放学后,他留下来阅读,但没有头绪,翌放学后,他做着相同的事,也是惘然。再过一天,情况好转了些,他学懂了书封面的标题是什么。然后,又有一天,他知道,飞机的资料可以由“科技”这项目中搜寻。最后一天,他终于找到制造飞机的外壳的原料。

  他兴奋地抄下来,继而回家背诵起来,比起准备国文课的背默更勤力。

  一共用了五天才找到答案,过程既艰辛又足。

  就在第六天,那男孩又来了。当志成在房间地上把那些碎块拼合时,偶然抬头一望,发现他就在大厅中。这天,男孩穿上那种像大人穿的双襟西装,袋口放有红色三角巾,非常帅气。

  志成高兴地告诉他:“我知道答案了!”

  男孩扬了扬眉。

  志成就说:“一般飞机外壳是用铝、镁合金造成,而超音速飞机,则是用钛金属。高速战机,正是用钛金属所造。”说完,他吐吐舌,加了一句:“虽然我仍然不清楚那些什么什么金是什么。”

  男孩缓缓地挂上一个笑容:“幸好你也不是太蠢。”他的说话介乎赞赏与轻藐之间。

  志成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复杂,但他不想深究下去“来!”他向男孩挥手,只想与他一起玩“你留下来的!”

  男孩便和志成步入他的房间,看见志成拼少许,他便问:“你知道这玩意的名称吗?”

  志成摇头。

  男孩说:“拼图。”

  然后两个男孩子便跪在地上专心地拼起来。

  他俩有一模一样的脸孔、身形,如挛生兄弟,但是,如果这房间内有第三者的存在,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这两名男孩子的分别…一个骄傲自信、光采慑人,另一个朴实单纯平凡。

  一模一样,却又那样不同。

  志成抬头问男孩:“你有名字吗?”

  男孩望了他一眼,便说:“你叫我少爷。”

  “少爷?”志成似乎也不介意“是哪一家的少爷?”

  自称少爷的男孩说:“我是你生命中的少爷。”

  志成不明白,继续问:“但我和父亲并不打住家工,我们替很多大户人家做衣服。”

  男孩忽然冷笑,起初只有形没有声,但不到两分钟,终于发出声音了,一声跟一声,愈笑愈狂:“哈!炳!炳!炳!炳!”

  那笑声令志成觉得害怕。

  “哈!炳!炳!炳!炳!”男孩仍然在笑,笑得脸仰起又垂下,全身摇摇摆摆。

  笑够了,他就不笑,然后指着志成说:“你永远也要听我话!”

  志成问他:“为什么?”

  “因为,”他说:“你是属于我的。”

  志成懊恼了,他皱起眉“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忽然站起来,踩他的脚,表情愤怒:“你真蠢!”

  志成不高兴:“你怎可以无故骂人?”

  男孩把脸俯下凑近他,然后低声音说:“我喜欢怎样就怎样,你奈我什么何?”

  志成答不上话来。

  男孩又说:“我可以骂你蠢,因为我知道的你不知道。”

  志成说:“或许,我知道哩!”

  男孩干笑了两声,然后便说:“告诉我…”

  志成望着他,气氛有点紧张。

  男孩出题目:“为什么水能灭火?”

  志成张大口,答不出来。

  男孩低低地“哼”了一声,然后望进他的眼睛,说:“你永远也及不上我。”

  志成的男子气慨被发了一点点,他反抗“不…我会查出来…”

  男孩又仰脸狂笑两声,当再垂头看他时,男孩便说:“你永远只是我的跟班,你替我提鞋就差不多!”

  志成终于怒了,他说:“我不会替你提鞋!我只想与你玩!”

  “玩!”男孩嘲讽地反问:“你配吗?你问问你自己,你是哪种素质的人,够资格与我平起平坐?”

  志成告诉他:“人不应该骄傲。”

  男孩睁大眼睛,怪叫:“你教训我?”

  正当志成要回答他之际,大门开启,志成随声音望去,再回望时,他发现男孩已经不见了。

  既愤怒又失望,他不喜欢男孩的态度,但又盼望他留下来与他完成拼图。

  既渴望他又不认同他。

  是父亲回来了,志成便走进厨房,为父亲弄热留给他的饭菜。

  他想,他就是想要一个像男孩般的朋友,如果,男孩可以减少他的霸气,那就最好了。

  案子俩一同吃晚饭,志成问父亲:“世界上有没有两个人一模一样?”

  案亲这一次懂得回答他:“挛生兄弟就是相同模样。”

  “啊。”志成从前倒是不知道,然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挛生兄弟?”

  案亲摇头:“没有。”

  “失散了的呢?”志成道。

  案亲又摇头。

  志成说:“会不会母亲把另一个孩子交给有钱人收养?”

  案亲疑惑了“你看见谁?”

  志成便说:“我看见一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子…”然后他选择这样说:“在街市内。”

  案亲说:“只是差不多的孩子吧!”

  志成便不再问下去。他知道,说出真相也没有人会相信,不如不再说。

  他一边吃饭一边盘算,明天回学校查阅挛生兄弟的资料,然后是水能灭火那回事。

  他就不相信斗不过他。

  当他找到答案后,又花了时间阅读恐龙的故事,另外又看了一些爱迪生的发明历史。看罢,就足了,知得愈多,愈不怕那男孩霸道的发问。

  当男孩再出现时,志成就说:“当水大量地被到燃烧物的表面时,由于它的热本领强,燃烧物的温度便下降,如果温度低于燃点,火便会熄灭。”

  他一字不漏地把答案告诉男孩。

  男孩便说:“你只是个死背书的呆子。”

  志成不忿,他问:“告诉我为何会有挛生兄弟?”

  “哈!”男孩笑了一声“考我?”

  志成着骄傲的神情。

  男孩却懂得回答:“挛生兄弟的形成有两个情况:当母体排出一个卵子,受了之后分裂为二,形成了两个胚胎,每个胚胎分别发育为一个独立婴儿,这称为同卵双胞胎。这种挛生兄弟的外貌会非常相似。而另外一种双胞胎的成因是异卵双胞胎,当母体排出的卵子有两个,两个卵子又同时受,就会发育出独立的胚胎,这一种的挛生兄弟外貌不相同。”

  男孩轻松地通过了志成的挑战。

  志成觉得他很厉害:“你真的懂!”

  男孩说:“所以你要屈服于我。”

  志成问:“你与我是挛生兄弟吗?”

  男孩瞪着眼,表情惊讶“你?我?”然后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问:“那么你从哪里而来?”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问得真好。”然后他告诉眼前这一个什么也比他差一点点的小朋友,说:“我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地方而来。”

  “什么?”志成不明白。

  男孩说:“我就是你的优秀版本。”

  志成皱眉,感到非常惘。

  男孩轻轻一笑:“我是你那聪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然后又说:“你是我的下等货,又或称作次货。”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高兴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内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根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强,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血是红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血中有红血球,而红血球中含有血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熟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水平比同龄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足于现状的小学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满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满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强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内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赤赤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干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满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麻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满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满。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皮肤渗进中,再渗入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足:“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压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内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身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干脆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语调十足那些欺

  低年级学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欢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欢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欢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满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身震,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身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粉红色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高,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离他。衣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抚慰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案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欢他。

  盎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妾们量身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妩媚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鲍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父子,父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志成父亲看得很有兴致,志成也看得专心,公子则在旁边解画:“这里是意大利,看,这就是著名的叹息桥,你们准这辈子都没看过,很诗意的呀,与中国人所造的桥完全不一样…”又说“那是法国人的凯旋门,不错吧,这个角度,能够把整个建筑物无遗漏地拍摄下来,涸萍技巧。”

  然后,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过后有了见识,你们便可以告诉别人,西班牙是什么一回事。这是巴罗那,很有艺术气息吧!而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筑物,哈,叫什么名字…”

  太太走过来看,说:“叫什么大圣堂吧!”

  志成说:“是圣家堂,十九世纪末期由著名建筑师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说:“这是其中的一个方向,名为‘基督之爱门’,上面有六位音乐天使。”

  鲍子与太太不作声,而志成的父亲则有点尴尬。

  志成父亲不好意思地说:“小孩子胡乱说话。”

  鲍子便说:“他又说得很对呀!裁仔,有点墨水啊!”晚上回家,父子俩相对吃饭,父亲说:“志成,我可没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对父亲说:“我喜欢造旗袍,你放心,中学毕业之后我会正式帮助你。”

  志成父亲似乎放心了:“我们不用懂得那么多,只懂得一门手艺就好。”

  志成和应了一声,但他的心愿当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岁那年,父亲中风,不久后便去世。志成非常伤心,还差一年才中学毕业,但已不得不辍学,他要继承裁店了。他怀念父亲,常常哭肿眼睛。父亲用过的剪刀、尺子、纸样上的笔迹,都留下了那么浓厚的气息。世上,已没有亲人了。

  静静地独坐一角,志成会想,这些时刻,他不介意那个他到来。他希望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一个他熟悉的人存在。活着,真是很孤独。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父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父亲。”

  志成马上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父亲啊!”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感。最受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丝蕾‬,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一个裁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茎一株株放进泥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的玫瑰前介绍:“这是逃陟,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丽,唯独逃陟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与黄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郎说:“Michelangelo。”

  志成说:“米高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郎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黄画上一条条橙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郎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郎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小姐。”

  女郎说:“你以后来替小姐量身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郎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阳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Ellington原来是黑人。

  志成问她:“你也喜欢听?”

  她点头。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欢,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满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志成起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色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身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中等待,工人直接领他到小姐的房间。那房间在三楼,沿路而上,传来抒情但轻快的爵士音乐,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会是愉快的。他在转角处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园上,没有漂亮花王的影踪。临走时,他要查探一下。

  堡人领他走到一个大房间,志成把门推开,便看见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个女子,她背

  着他而坐,那法国式的浅蓝色宫庭座椅后,志成只看见她的半个头,还是背着他,只有黑头发的半个头。约四呎之距,就是唱机,黑胶唱片在转,音乐是没有歌词的,无人在唱,只有士风、喇叭与钢琴声。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红色,花瓣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小姐的脸。

  小姐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身上穿着米白色旗袍,暗闪着隐藏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白色‮丝蕾‬,在左边襟的位置,上两朵浅紫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小姐啊。”

  然后她笑了出来,果然,玫瑰绽放了。

  志成的脸瞬间红起来,他猜不到。

  小姐说:“你不是想说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实是昨天那个比较…”但他当然不可能这样说。

  她指一指旁边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来,他还未曾说过一句话。

  小姐说:“你答应过我会与我说话。”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说话了?”小姐问“你有阶级歧视。”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后小姐说:“你就当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说话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轻轻‮摩抚‬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问:“这又是什么品种?”

  小姐高兴地回头看他“AnnaPavlova。”

  “很美。”志成赞赏。

  “是的。”小姐很高兴,她自我介绍:“我是蓝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说:“我是李志成。”

  然后小姐伸手出来。

  志成看见,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来,与小姐的手一握,小姐的手前后只伸出来五秒,但志成会在以后的日子记起,小姐的手有多漂亮。

  小姐,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紧张,但觉全身肌在萎缩。

  小姐怔怔地看了他数秒,继而又把她脸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点,她想他放松。

  志成清了清喉咙,正努力不要让自己失仪,他开始找话题:“花园…”

  小姐礼貌地等待他说下去。

  “源自上古时代…”志成开始说出他对花园的知识“在上古时代已灭亡的巴比伦帝国中,相传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园,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子受思乡之苦,因而建造这所平台层层草木扶疏的花园。花园代表天堂般玩赏乐园的理想。”

  小姐很愕然,因从来未有听闻过,她的反应是:“啊呀…还有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小姐摇头,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宫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小姐说:“我还是喜欢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然后,小姐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小姐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小姐身后,小姐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小姐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色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调和而成般美。小姐足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内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见了,脸上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小姐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这一次,裁又没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实在太刺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小姐。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小姐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小姐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着恳求的神色。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姿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紧紧合上,目光内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满男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身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满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强势的,叫人屈服的。

  斑高在上,无惧,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心余力绌。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他已不似一个裁,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堡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师傅。”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Indigo》。

  汗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膛也渗汗了。

  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粉红色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的麻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

  她拍了拍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白色的,因为爱神Aphrodite赤足奔跑过玫瑰花田,足踝被刺伤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变成红色。”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白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在身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一枝白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惑。

  她又惊恐了,眼神闪动不定。是的,那该是个怎样的秘密?他俩什么也没做过,会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没有啊没有啊…然后,当她把目光安定下来,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后,真相又显得太过坦白了。那望,就是一个秘密。

  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花瓣中,把她卷进去。红色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就落在她的上,是一种压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离了他的吻。强忍着,不要泪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小姐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马上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白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渴望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心余力绌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满意了,满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来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斑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高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着他。

  那摇头的姿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小姐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失意的打击,而他的小姐则筹备着终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小姐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也不满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身。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小姐面对小裁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根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身,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身长。

  他问:“请问小姐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小姐,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围,她的很幼小。

  最后是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丝蕾‬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鲍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鲍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感磅礡的身体显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摩抚‬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血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着玫瑰,在情中意图把玫瑰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真实。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马上乞求了:“不…不要…”

  主人很高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欢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问:“你害怕?”

  他没回答,那当然了。

  主人很满意:“那是我最爱看的。”

  他很忧伤,着求别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绽放出一个魅力无双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来,如说及梦想般兴奋“叫她失忆,忘了你是谁,记不起你们有多相爱,一切也烟消云散,你像是从来没有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一样。”

  “不!”他垂头。

  主人总结:“你是个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主人侧起脸,朝他垂下脸的角度窥望去,主人要看他惊惶悲苦的神色。主人是为着这种享受而来,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会,主人把头转了转,舒筋活脉,又松了松双手,差不多了,他宣布:“我看够。”

  他呼了一口气。

  “暂时。”主人双掌合拢,微微鞠躬。

  这一天,主人有礼地告辞,临行前教训了他几句:“别以为你是我,你从来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恐惧,你愈恐惧我便愈喜欢。想我对你好?那你再恐惧点吧!我满意,我享受,你便有好日子过。”

  他低着头,他的身与心,都在颤抖。

  主人说:“当铺老板,你用你的无畏惧换了我给你的青春、财富、权力,还有爱情,细心想想,你还是有赚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头:“难得我喜欢!”说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轻轻掴打了他的脸,来回两次,着嬉戏般的藐视。

  “奴隶,聪敏点吧!”主人说。

  然后,他抬头,目光中着后悔的神色:“那时候,我不该盼望你。”

  主人有点愕然,但不嬲怒。主人点点头,皱了皱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隶就苦笑。

  主人朝着他展夸张的、自信十足的笑容。主人摊摊手,表示:“我也不能帮助你。”

  谁能在开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运的操纵?  WwW.IxQxs.cOm 
上一章   玫瑰奴隶王   下一章 ( → )
《玫瑰奴隶王》精彩绝伦,是深雪耗费无数心力并历经数次思想斗争后才码出的,小强小说网提供玫瑰奴隶王最快更新全文阅读.致力最快速更新玫瑰奴隶王的最新章节,用心做最好的小说精校网。